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校园清凉工程(用电增容项目)一期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区教育局:
你单位《海珠区教育局关于报审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校园清凉工程(用电增容项目)一期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消除校园安全隐患,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推进学校义务教育现代化建设。原则同意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校园清凉工程(用电增容项目)一期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材料工程。建设内容:安装干式变压器、开关柜、进线出线柜等;埋设电力电缆、行车排管;新建配电房、电缆沟;混凝土路面拆除及修复,学校内部线路综合改造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880.4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24.7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66.14万元,预备费89.55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政府债券为主)。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广州市第九十七中心等5个单位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另行审批。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七、涉及古树名木和历史文化名城、名村(传统村落)、街区,以及历史地段、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以及征地拆迁的项目,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