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模板》要求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较好地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通过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规范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做细做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政府网站为第一平台,大力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通过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机构设置、领导分工、财政预决算、工作动态等消息,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应公开尽公开。全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9条,其中组织机构栏目4条,部门文件10条,工作动态32条,其他3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依法受理公开申请,针对申请内容确定答复意见并按时答复申请人。全年,我局通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和邮寄等方式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3件,办结35件,其中3件为去年结转本年度继续办理,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1件;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案件11宗,复议结果维持原公开决定7宗,尚未审结4宗;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诉讼案件6宗,诉讼结果维持原公开决定2 宗,尚未审结4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切实做好对政府信息的内容审核、保密审核、公开属性审核,确保对外公开信息准确、不涉密、不侵犯隐私。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公开工作,实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完善文件要素。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局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坚持推进“两微一端”等政务新媒体建设,全年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共发出宣传稿件86篇次,获中央及省市媒体报道288余篇次,组织媒体采访活动14场次。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机制,积极配合区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根据上级定期考核、评议进行反省,研究问题所在,探索解决方法;强化学习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培训,并将所学经验传授至各责任部门;规范编制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仍有需要改进提升之处,如政务公开内容可进一步充实、形式可进一步丰富,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与新时期企业、群众需要还有差距。
接下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同时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加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力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高标准高质量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4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