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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4 16:37:39 来源: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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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月)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及时”的原则,做好统计数据发布与解读,强化决策执行公开,提高统计信息服务社会公众水平,为推动海珠区“百千万工程”建设以及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加强数据发布解读

  一是丰富完善统计资料。海珠区统计局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提高统计服务质量,把握社会各界对统计服务的需求,印发2022年《海珠统计年鉴》、2023年统计公报、《海珠统计信息》2024年第1-35期、2024年各月份《统计月报》和一、二、三季度《海珠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数据表格汇编》,印发6期《海珠统计信息》(五经普专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资料;二是主动开展数据解读。定期更新维护“海珠数据发布”栏目,全方位反映海珠区经济运行态势。

  (二)推进统计执法公开

  在海珠区公众信息网公示本年双随机执法工作计划;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海珠区公众信息网公示失信企业行政处罚信息;借助“12·4”国家宪法日、“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面向公众加强普法和政策宣讲,提升统计工作知晓度。

  (三)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通过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栏目公开海珠区统计局2023年部门决算及2024年部门预算信息;通过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法治政府建设”栏目公开《海珠区统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四)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答复

  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归档等各个环节,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内容,实行专人负责、专人办理,并保证受理渠道畅通。对申请人提出公开信息的申请,做到认真受理,依法依规、慎重稳妥给予答复,保障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和监督权。2024年受理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已及时答复,答复率100%。

  (五)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和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公开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企业群众获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利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海珠发布等新媒体方式发布工作动态信息,全年发布工作动态/部门要闻61条;主动公开组织机构信息,如领导分工、机构职能、内设机构等方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继续规范平台建设

  规范信息发布,健全完善网站信息审核机制,重点突出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数据发布、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发布公开信息,加大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力度。

  (七)持续提高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发布工作的培训,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定期维护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海珠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与新时代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需求相比,仍存在一些不足,解读工作偏重于统计数据方面,对统计方法制度、统计指标内涵等方面的解读不够多、不够深。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的创新力度不够大,以公开促统计质效提升的成效还不够明显等。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升数据发布解读质量。有序推进五经普数据汇总、资料开发工作,充分展示普查成果,发挥普查资料应用价值,切实做好普查工作“后半篇”文章。

  (二)加大政务公开创新力度。加大对政务公开队伍的培训,在全面提升工作能力中进一步探索政务公开的新形式、新渠道,新内容,提升统计服务工作水平,拉近统计工作与社会公众的距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24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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