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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0 10:26:55 来源:海珠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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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和社会关切,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

  (一)依法依规主动公开。全年通过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领导分工调整、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行政复议等各类信息70件。

  (二)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全年收到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均已按期向申请人做好解释和答复。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准确。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健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与场所公开、媒体公开等相结合的政府信息公开模式。完善政府门户网站部门栏目,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依托海珠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司法所宣传栏等,发布公共法律服务相关信息;通过主流媒体宣传,讲好海珠区司法行政故事。

  (五)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公开海珠区司法局办公电话、党员干部违法违纪举报渠道以及各项便民服务的相应监督电话,同时在办公场所设置意见信箱和群众意见登记簿,充分方便群众对本单位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1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1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1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形式不够多样,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二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待进一步强化,时效性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举措。一是调整优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栏目,发动引导各科室结合图片、海报等形式,发布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动态信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和传播手段。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台账,定期提醒相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及时落实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24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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