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3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广州市海珠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大道南999号,电话:020-89088685)。
一、概 述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有关法规和文件,坚持 “依法、公开、客观、及时”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凡是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都能及时、主动公开,并不断扩大公开信息量,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促进政府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提升政府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3条;2.财政预决算信息 1条;3.其他信息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8年未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我局2018年度针对本单位依申请公开收取的费用(检索费、复制费等)为0元。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进步,但尚存在以下不足: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2019年,我局将在继续做好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学习兄弟单位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先进做法和经验,持续做好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强化信息公开时效性、准确性,切实做好栏目内容保障;三是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加强日常监督、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