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农业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 述
区农业局认真落实海珠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分管领导具体抓,统筹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我局以“公开为原则 不公开为例外”凡是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都能及时、主动公开,并不断扩大公开信息量,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大力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范围,全面落实五公开机制,重点突出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政府预决算、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收费、政府服务和社会管理信息公开,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全面推动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通过全面、及时、主动公开拉近与群众距离,广泛宣传了我区涉农领域政务动态,营造乡村振兴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3条;2.部门文件类信息3条;3.动态类信息64条;4.行政执法类信息17条;5.办事指南类信息1条;6.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7.政府工作报告信息1条;8.其他信息10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发布政府信息情况:通过政府公报发布信息0条,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01条,通过微博微信发布信息43条,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信息0条。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0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情况:举办新闻发布会0次,组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0次,发布政策解读稿3篇,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0次,通过新闻媒体等其他方式回应事件0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5宗。其中,网上申请0宗,占0%;信函申请0宗,占0%;传真申请0宗,占0%;当面申请5宗,占100%。
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5宗。其中,属已主动公开范围0宗,占0%;同意公开5宗,占100%;同意部分公开0宗,占0%;不同意公开0宗,占0%;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0宗,占0%;申请信息不存在0宗,占0%;申请内容不明确0宗,占0%;其他答复情形0宗,占0%。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根据国家部委有关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本单位依申请公开不收取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单位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0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0宗,占0%;被依法纠错的0宗,占0%;其他情形0宗,占0%。
本单位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1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1宗,占100%;被依法纠错0宗,占0%;其他情形0宗,占0%。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各科室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
3.信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同志具体负责、具体落实,相关部门协同配合,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持续抓、抓全面,确保公权运用到哪里,服务就跟进哪里,公开及延伸到哪里。
2.不断加强专项业务培训。组织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3.在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上下功夫。加大公开力度。主动收集公开信息,跟进办事程序,及时准确公布办事结果,尽可能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4.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尤其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海珠区农业局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