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建设水务局联系(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72号,邮编:510310,电话: 020-89885360)。
一、概 述
2018年,本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有关法规和文件,完善政府信息编写和发布工作,及时主动公开涉及本单位业务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性信息、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相关重要信息,不断扩大公开信息量,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范围,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018年,本单位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时公开我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的实施依据、程序、条件、期限、申请材料及办法等信息。本单位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 2018年共办理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34件,其中主办17件、协办17件;办理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政协提案24件,其中主办4件、协办2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2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3条;2.部门文件类信息5条;3.动态类信息192条;4.行政执法类信息8条;5.办事指南类信息6条;6.财政预决算信息7条;7.其他信息11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发布政府信息情况:通过政府公报发布信息0条,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231条,通过微博微信发布信息1条,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信息0条。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0次(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情况:举办新闻发布会0次,组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0次,发布政策解读稿0篇,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0次,通过新闻媒体等其他方式回应事件0 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77宗。其中,网上申请32宗,占41.6%;信函申请4宗,占5.2%;当面申请41宗,占53.2%;传真申请0宗,占0%。
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77宗。其中,属已主动公开范围1 宗,占1.3%;同意公开32宗,占41.6%;同意部分公开12宗,占15.6%;不同意公开6宗,占7.8%;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8宗,占10.3%;申请信息不存在13宗,占16.9%;申请内容不明确1宗,占1.3%;其他答复情形4宗(申请不予受理1宗、告知作出更改补充3宗),占5.2%。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根据国家部委有关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本单位依申请公开不收取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单位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0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0宗,占0%;被依法纠错的0宗,占0%;其他情形0宗,占0%。
本单位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0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0宗,占0%;被依法纠错0宗,占0%;其他情形0宗,占0%。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了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进步,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和拓展信息公开形式;二是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建设。为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现制定以下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形式,更加高效、及时、准确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扩大政务公开覆盖面,提高政务公开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