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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15 11:36:5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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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2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广州市海珠人民政府民政联系(地址:新港中路489号佳信花园C3C4栋二楼办公室,电话:020-34073611)。  

一、概  

(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情况

1.推进简政放权,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事项。继续做好上级取消、下放行政许可等行政职权的落实、承接工作。2018年我局新增2个行政许可事项(慈善组织的认定、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查审批)、2个备案事项(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方案备案、慈善信托设立、变更备案)、1个行政确认事项(收养登记)。我局法定执法职责共143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45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给付28项、行政检查13项、行政确认8项、其他职权39项。  

2.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落实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事项库信息完善工作,我局发布了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和注销清算报告审计以及民办非企业开办资金验资事项等5个中介服务事项。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和注销清算报告,改由我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和注销清算审计。2018年度已接受33个组织的委托申请并相应开展审计工作。  

3.积极推行审批服务便民化。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行政审批模式,与区政务中心续签了《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出件委托书》,实现受理与审批职责相分离,并按层级将审批权下放到分管业务的副局长审批。同时,积极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容缺办、一次办审批服务。目前,我局实施行政许可或法人类、涉及企业类的政务服务事项24一次办占比95.8%,网上办占比83.3%4服务事项实现容缺受理。  

4.实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贯彻落实粤民电字〔201866号、穗民办〔201880号的要求,我局组织实施我区民政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工作,按时做好实施清单编制和发布工作。我局核实确认已完成事项实施清单梳理193条。其中,行政许可19条、行政处罚46条、行政给付36条、行政检查13条、行政强制5条、行政确认17条、其他行政权力38条、公共服务19条。  

5.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验收。根据区政务办的统一部署,按照政务公开“五公开”原则,我局牵头负责养老领域、社会救助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通过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及完善政务公开方式等,顺利完成国办公开办的调研和省政府的评估验收。  

6.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应用。本着方便群众办事的原则,我局梳理出5个政务服务事项,能通过电子材料核验、经现场验核证照或材料原件并复印后退回,无需服务对象重复提交纸质材料。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局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情况公开,及时制定《海珠区民政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海民〔201882号),政府门户网站相应栏目公开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灾害事故救援领域公开信息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承办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建议3宗主办件、4宗会办件,闭会期间建议1宗主办件;承办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提案1宗主办件、6宗会办件。全部建议提案均按时答复办结。其中,区人大建议实行书面办理形式答复区人大代表区政协提案实行网上办理和书面办理相结合的形式答复提案人。我局牵头负责的主办件均按有关规定在办理期结束后,予以全文公开挂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6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3条;2.部门文件类信息17条;3.动态类信息310条;4.行政执法类信息87条;5.办事指南类信息3条;6.财政预决算信息3条;7.其他信息43条。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发布政府信息情况:通过政府公报发布信息1条,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424条,通过微博微信发布信息1851条,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信息15条。  

 
 

 

对于公众关注热点事件和舆情,主要通过微博微信回应,共789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6宗。其中,网上申请2宗,占33.3%当面申请3宗,占50%;转办申请1宗,占16.7%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涉及参战身份认定3宗,占50%,涉及行政区划图2宗,33.3,涉及社会组织类信息1宗,占16.7%  

 

 

 

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6宗。其中,属已主动公开范围1宗,占16.6%;同意公开1宗,占16.6%;不同意公开3《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占50申请信息不存在1宗,占16.7%。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根据国家部委有关规定,自201741日起,我局依申请公开不收取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0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0宗。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一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距离。二是工作力量稍显不足目前我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兼职人员,主动公开信息的宣传不够到位,信息公开的数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新媒体宣传能力的培训力度,信息公开渠道,健全新媒体发布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政务网站、政务微博、新闻发言人等新媒体的作用,民政工作与人民群众联系尤为密切,信息公开要深入社区群众,加大宣传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公开意识,做到信息公开常态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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