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广州市海珠区科工商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区科工商信局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泰沙路555号,邮编:510260,电话:020-84429209)。
一、概 述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本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规、文件,坚持 “依法、公开、客观、及时”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凡是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都能及时、主动公开,并不断扩大公开信息量,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大力推进了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范围,重点突出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政府预决算、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收费、政府服务和社会管理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8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 3条;2.部门文件类信息17条;3.动态类信息99条;4.行政执法类信息10条;5.办事指南类信息8条;6.财政预决算信息3条;7.其他信息568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发布政府信息情况:通过政府公报发布信息0条,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79条,通过微博微信发布信息529条,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信息0条。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2次(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情况:举办新闻发布会0次,组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0次,发布政策解读稿2篇,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0次,通过新闻媒体等其他方式回应事件0 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0宗。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根据国家部委有关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本单位依申请公开不收取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单位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0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0宗,占0%;被依法纠错的0宗,占0%;其他情形0宗,占0%。
本单位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0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0宗,占0%;被依法纠错0宗,占0%;其他情形0宗,占0%。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了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进步,但尚存在以下不足:工作动态信息发布量有待提高。我局职能多、工作覆盖面广,相比业务工作量,信息发布量略显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专人管理和督办,提高信息时效性。同时配合省、市、区做好网站集约化管理,完善各项新栏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