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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22 09:56:4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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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广州市海珠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广州市海珠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00号19楼,电话:020-34381691)。

  一、概 述

  2018年,本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坚持“合法、及时、真实和高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凡是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都能及时、主动公开,并不断扩大公开信息量,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大力推进了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范围,重点突出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政府预决算、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收费、政府服务和社会管理信息公开。

  本单位目前形成了以网上公开、主动公开为主,其他形式公开、依申请公开为辅的政务信息公开模式。依托门户网站,本单位依法依规地公开涉及民生的重要政务信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与广大群众相互沟通、促进了政民互信;同时,还定期举办宣传,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6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3条;2.部门文件类信息18条;3.动态类信息79条;4.行政执法类信息9条;5.办事指南类信息3条;6.财政预决算信息3条;7.其他信息71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发布政府信息情况:通过政府公报发布信息0条,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82条,通过微博微信发布信息4条,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信息0条。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次(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情况:举办新闻发布会0次,组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0次,发布政策解读稿0篇,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1次,通过新闻媒体等其他方式回应事件0 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898宗。其中,网上申请38宗,占4.2%;信函申请1宗,占0.1%;当面申请859宗,占95.7%;传真申请0宗。

  

  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968宗(含市局受理转我局办理案件)。其中,同意公开705宗,占72.8%;同意部分公开21宗,占2.1%;不同意公开11宗,占1.1%;其他答复情形231宗,占24%。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根据国家部委有关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本单位依申请公开不收取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单位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5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4宗,占80%;被依法纠错的0宗,占0%;其他情形(驳回申请人的复议申请)1宗,占20%。

  

  本单位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2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2宗,占100%;被依法纠错0宗,占0%;其他情形0宗,占0%。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了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信息更加开放,群众办事更加便捷。但是该项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更新的时效性、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制定改进措施如下:一是继续落实网站内容的保障和维护实施工作,深化公开内容,确保栏目信息及时、规范更新;二是加强人员培训,及时传达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最新文件精神,积极借鉴其他单位的先进做法,加大政务公开队伍培训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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