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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22 16:18:3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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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1号大院综合楼204室,电话:020-84156110)。

  一、概述

  2018年,本单位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法规和文件,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及时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大力推进了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范围,重点突出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政府预决算、行政执法信息、工作动态公开。通过广州城管委官网、区公众信息网、局政务微博等方式公开信息,多渠道多形式向公众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5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3条;2.部门文件类信息15条;3.动态类信息389条;4.行政执法类信息51条;5.办事指南类信息1条;6.财政预决算信息3条;7.其他信息3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发布政府信息情况: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277条,通过微博微信发布信息143条,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信息45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3次,通过新闻媒体等其他方式回应事件3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本单位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2宗。其中,网上申请1宗,占8.3 %;信函申请4宗,占33.6%;当面申请7宗,占58.1%。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涉及处理投诉情况、行政执法案件内容情况等。从申请信息的理由来看,主要以投诉需要为主。

  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12宗。其中,同意公开7宗,占56.1%;不同意公开1宗,占8.3%;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3宗,占24.9%;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1宗,占8.3%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根据国家部委有关规定,自201741日起,本单位依申请公开不收取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单位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0宗。本单位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0宗。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适应新媒体传播的政府信息创新较少和信息公开的类型、形式有待提高。

  为更好的实施政府信息公开,下一步,本单位将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主要措施包括创新工作思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扩大政府信息的范围;正确解读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规范工作流程;抓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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