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供销合作社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3月2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广州市海珠区供销合作社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广州市海珠区供销合作社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敦和路105号二楼,邮编:510300,电话:020-34204001).
一、概述
2018年,按照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广州市海珠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我社高度重视,严格落实相关工作事项和具体任务,按时提交《海珠区供销合作社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情况报告》。
我社按要求全面、主动公开《广州市海珠区供销合作社决算工作报告》,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我社未收到建议提案办理,故未有此项公开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3条;2.部门文件类信息8条;3.动态类信息38条;4.办事指南类信息1条;5.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6.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7.其他信息4条(具体详见表1)。我社主要通过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发布信息,未通过其他渠道和方式发布政府信息。
2018年,我社未接到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回应的申请。
序号
| 项目
| 数量(条)
|
1
| 组织机构类
| 3
|
2
| 部门文件类
| 8
|
3
| 动态类信息
| 38
|
4
| 办事指南类
| 1
|
5
| 财政预决算类
| 2
|
6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1
|
7
| 其他
| 4
|
表1 广州市海珠区供销合作社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明细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社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含网上申请、信函申请、当面申请、传真申请)及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根据国家部委有关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我社依申请公开不收取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社没有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及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18年,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人员认识上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的信息内容要更及时;二是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社将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细化责任分工,进一步强化信息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增强主动公开、及时公开的意识,促进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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