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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26 12:30:4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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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泰沙路555号;邮编:510260;联系电话:02083847811)。

  一、概述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我局以我区开展基层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为契机,根据《广州市海珠区2018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及时”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凡是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都能及时、主动公开,并不断扩大公开信息量,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大力推进了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范围,重点突出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政府预决算、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收费、政府服务和社会管理信息公开。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长效机制

  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局办公室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承担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通过机构落实、人员落实,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有人抓、有人管。为适应政务公开工作的高标准和新形势,本单位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制定《海珠区发改局上网信息发布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上网信息发布的类型、工作职责和审查流程,落实各科室职责,办公室做好保密审查工作,保证政务公开的严肃性。同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公开。

  (二)提高公开质量,方便群众办事

  以区公众信息网为政务公开和信息发布的主渠道,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以本单位名义印发的主动公开文件,在20个工作日内对外挂网公开,利用区公众信息网、海珠发布微博等新媒体方式发布本单位工作动态信息。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和区公众信息网海珠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中公开本单位的办理事项、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期限等信息,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主动公开组织机构信息,如领导分工、机构职能、内设机构以及财政预决算等方面,及时更新挂网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围绕深化改革,积极推进公开

  本单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正常工作安排部署,严格贯彻落实相关政务公开事项。设立审批管理科,编制公开权责清单。积极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和公示工作,归集全区“双公示”信息82878条,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信用信息双公示”及时向社会公示。2018年本单位按期办复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可依申请公开2件。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规范公开。

  (四)依法公开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本单位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归档等各个环节,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内容,实行专人负责、专人办理,并保证受理渠道畅通,从而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对申请人提出公开信息的申请,做到认真受理,依法依规、慎重稳妥给予答复,保障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通过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6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0条;2.部门文件类信息19条;3.动态类信息108条;4.行政执法类信息15条;5.办事指南类信息2条;6.财政预决算信息3条;7.其他信息39条。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发布政府信息情况:通过政府公报发布 信息1条,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249条,通过微博微信发布信息6条,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信息0条。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0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情况:举办新闻发布会0次,组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0次,发布政策解读稿0篇,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6次,通过新闻媒体等其他方式回应事件0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9宗。其中,网上申请8宗,占 88.9%;信函申请0宗,占0%;当面申请1宗,占11.1%;传真申请0宗,占0%。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7宗。其中,属已主动公开范围1宗,占14.3%;同意公开4宗,占57.1%;同意部分公开1宗,占14.3%;申请信1息不存在宗,占14.3%。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根据国家部委有关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本单位依申请公开不收取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单位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0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 行为的0宗;被依法纠错的0宗;其他情形0宗。

  本单位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0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 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0宗;被依法纠错0宗;其他情形0宗。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进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政务信息公开渠道、方式和范围需进一步拓宽;公开时效、更新频率等方面需进一步改进。

  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制定改进措施如下:一是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公开;二是加强网站建设和管理,更加及时、准确发布信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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