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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28 17:34:4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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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93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东路486号;邮政编码:510000; 联系电话:89185375)。

、概述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基于公平,追求卓越,办家门口的优质学校,办人民满意的海珠教育,为每一个学习者提供适性的教育的核心思路,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拓展信息公开领域和渠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不断加大政务公开的力度,提升政务公开的实效。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机制。结合实际,及时调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安排专人统筹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制定发布《海珠区教育局政府信息信息公开指南》,实现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一体化管理,切实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是贯彻落实重点分工。按照《海珠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要求,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做好小升初、公办幼儿园电脑派位、小学地段服务范围调整等重大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用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挥海珠教育信息网站、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广州海珠分厅、广州海珠教育微博、海珠教育微信公众号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作用,多渠道、全方位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2018年,通过官方网站、各主流新闻媒体等发布各类教育信息近500条;“广州海珠教育”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140条图文推送,官方微博在新浪微博平台上共发布83条微博,及时发布我区教育系统新动态。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7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 5条;2.规章类信息31条;3.规范性文件2个;4.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35条;5.行政执法类信息174条;6.办事指南类信息24条;7.财政预决算信息3条;8.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9.其他信息及文件42条。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0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情况:举办新闻发布会0次,组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0次,发布政策解读稿0篇,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0次,通过新闻媒体等其他方式回应事件0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18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9宗。其中当面申请1宗,占11%;网上申请7宗,占78%;信函申请1宗,占11%

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9宗,属于已主动公开1宗,占11%,同意公开3宗,占33% 同意部分公开3宗,占33% 不予公开2宗,占23%。全部申请100%按时答复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根据国家部委有关规定,自201741日起,本局依申请公开不收取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单位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0宗,行政诉讼案件0宗。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了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扎实的成效,但对比人民群众的期盼,仍存在一定差距,政务公开标准有待进一步明晰,信息公开的范围、效率和质量需进一步提高。

2019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不断完善政府网站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种类、规范公开内容、完善信息采集和公开流程,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2019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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