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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1 14:30:01 来源:海珠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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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本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规和文件,坚持 “依法、公开、客观、及时”的原则,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各级官方网络、社区宣传栏等多种信息宣传途径,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0年,本单位主动更新并公开《海珠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法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情况、工作动态和各种便民服务信息140条,受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宗,按时按质办结人大代表建议4件、协办政协提案4件。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制定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设置信息公开三级审查要求,确保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防止国家秘密泄露。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海珠区司法局网络软硬件建设;明确岗位职责,落实专人负责网络维护和信息发布,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落实信息公开自查制度,每半年开展信息公开检查和总结工作,定期编写工作总结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予以公布。建立海珠区司法局新闻发布工作制度,落实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本单位开展网络公开、场所公开、宣传资料公开、公共媒体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和热线咨询电话公开六大平台的建设。

  1.网络公开以海珠区公众信息网为主要载体,同时利用各级网站,以及海珠区司法局官方微信公布海珠区司法局各项信息。

  2.场所公开包括司法局办公场所和相关合作单位现场公示各项司法便民服务信息和业务监督信息,户外宣传活动现场公示相关便民服务信息。通过全区18个街道宣传栏、265个社区宣传栏、法制宣传画廊、户外广告屏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宣传阵地。不定期举办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公开海珠区司法局各项信息。

  3.做好宣传资料公开工作,及时印制司法行政服务宣传手册等资料和相关法制纪念品,派发给公众宣传各项司法行政惠民信息和服务成果。

  4.设立新闻发言人,开通本单位直接通过新闻发布方式进行信息公开的渠道。通过报刊和业务期刊宣传海珠区司法局各项便民服务和创新管理信息。

  5.完善12348免费法律服务咨询热线的日常管理,实现其各项便民服务信息的公开功能。

  (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监督情况

  设立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群众可通过海珠区公众信息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交政务信息公开网上申请。公开海珠区司法局办公室办公电话34370541、党员干部违法违纪各种举报渠道以及各项便民服务的相应监督电话,同时在办公场所设置意见信箱和群众意见登记簿,充分方便群众对本单位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1

0

15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人财物投入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覆盖面还有待进一步拓宽;三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有待一步细化。

  本单位从以下方面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一是完善局官方微信、服务大厅显示屏等官方宣传平台运营和管理工作。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信息共享互联制度。三是拓宽信息宣传渠道,充实、细化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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