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海珠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及时”的原则,做好统计数据发布与解读,强化决策执行公开,提高统计信息服务社会公众能力。
(一)加强数据发布解读
一是丰富完善统计资料。海珠区统计局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的分析研究,做好各行业横纵向对比分析,向社会公众推出《广州市海珠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海珠区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等统计产品。二是加大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信息公开,集中发布一至十一号的海珠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回应社会关注关切,加强经普公报解读。三是主动开展数据解读。定期更新维护“海珠数据发布”栏目,2020年发布各类数据解读信息22篇,在区委党校录制“统计法制建设与国民经济核算”网课视频,向参训学员介绍统计知识与区情区况,全方位反映海珠区经济运行态势。
(二)推进统计执法公开
一是制定实施《海珠区统计局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开管理制度》,通过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计上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栏目、“信用中国”网站、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失信企业行政处罚信息,以及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员失信公示”栏目公示统计上失信人员信息。
二是落实统计违法举报工作制度,通过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举报渠道,设立统计违法举报专栏,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指定专人接听举报电话、查收举报邮件,保障举报受理渠道畅通。
(三)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及时通过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栏目公开海珠区统计局2019年部门决算及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二是做好重要人事招聘信息公开,发布招聘公告2条。
(四)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答复
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归档等各个环节,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内容,实行专人负责、专人办理,并保证受理渠道畅通。对申请人提出公开信息的申请,做到认真受理,依法依规、慎重稳妥给予答复,保障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和监督权。2020年受理信息公开申请7件,均已及时答复,答复率100%。
(五)及时主动公开信息
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和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企业群众获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利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海珠发布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方式发布工作动态信息。主动公开组织机构信息,如领导分工、机构职能、内设机构等方面,及时更新挂网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海珠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还存在信息公开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统计数据发布解读力度还需增强等问题。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数据发布解读力度,回应社会公众关注关切。
加强统计分析和研究,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成果信息公开,深入分析研判经济发展形势,健全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加大数据发布和解读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合理引导预期,引导社会准确判断形势,为宏观决策和社会生产生活服务。
(二)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全面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主动更新政府公开信息,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广州市海珠区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