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审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务数据局指导下,本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规和文件,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及时”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布《广州市海珠区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对凡是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都能及时、主动公开,并不断扩大公开信息量,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大力推进了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范围,重点突出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政府预决算、审计工作报告、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等信息公开。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规章文件
主要包括:由审计署制定的审计法规;省审计厅的有关规定;市审计局的相关规定;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发布的文件等。
3.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审计机关权限;审计执法程序;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应遵守的审计工作纪律和被审计单位的权利义务等有关工作情况等。
4.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年度审计工作有关成果数据等。
5.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本单位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8条,全部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其中:组织机构类信息7条;部门文件类信息2条;动态类信息69条;行政执法类信息3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其他信息4条。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平台建设
本年度我局定期进行信息发布及维护,主动公开各类业务事务信息,及时查看群众申请及反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进步,但尚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的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及时对信息进行更新,并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力求建成民主海审、透明海审,切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常葆精神纯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