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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8 09:58:43 来源:区城管和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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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本单位以深入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为重点,加强谋划部署,优化公开机制,强化信息发布、管理和平台建设,深入扎实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一)主动公开

  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编制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按目录加载信息规范公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公开本单位的办事项目、条件、办理流程、期限等信息,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主动公开单位职能、机构设置、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等,加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0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1条,其中:组织机构类信息3条,部门文件类信息14条,动态类信息39条,行政执法类信息47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其他信息16条。

  (二)依申请公开

  本单位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粤办函〔202042号)、《广州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模板的通知》(穗政务公开办〔201963号)有关要求,完善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机制,保证受理渠道畅通,对申请人提出公开信息的申请,做到认真受理,依法依规、慎重稳妥给予答复,保障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通过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2020年,本单位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6宗,均依法按时予以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及政务公开流程,本单位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局办公室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通过机构落实、人员落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有人抓、有人管。修订《区城管和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上网信息发布的类型、公开要求和审查流程,落实各科室职责,在公开政府信息之前做好公开属性审核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对外公开信息准确、不涉密、不侵犯隐私。

  (四)平台建设

  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和信息发布的主渠道,紧紧围绕城管重点工作开展新闻宣传,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加强城管正面形象宣传,增强城管工作群众认同。2020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21条,在各类电视、报刊等媒体上刊播本单位宣传信息共225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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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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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增强公开实效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问题:一是对部分信息公开范围、公开程度把握不准;二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下一步,本单位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及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一方面紧密围绕城市管理中心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另一方面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搭建公众参与的桥梁,畅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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