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务公开办公室指导下,本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九条关于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规定,按照《关于规范编制发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函》要求,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及时”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凡是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都能及时、主动公开,并不断扩大公开信息量,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大力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范围,重点突出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政府预决算、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审批、政府服务和社会管理信息公开。
(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机制。按照区应急管理局制定的《信息工作制度》规定,保证政务公开工作不脱节,由局各科室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编写政府信息,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把关审核,政策法规和宣教科室负责统一发布,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二)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内容。一是做好安全生产和重点领域事项公开。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公开机制,定期发布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发布安全事故信息。二是做好“五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公开局内设机构职责、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标准及程序、行政职权梳理情况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等。
(三)加强信息梳理,严格保密审查。一是严格公文质量审核把关,加强合法性审查,做到依法依规、严格规范。二是严格信息公开审核把关,坚持“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对照《条例》确定的政务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对一些时效性强的事项及时更新,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决策及时向社会公开,做到内容更新制度化、资料保管档案化。三是严格保密审查关,严格执行相关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依法依规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单位2020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在2020年度没有收到通过海珠区公共网站(https://www.haizhu.gov.cn)、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传真方式、信函等方式提交的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了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进步,但离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对于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五公开专栏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优化;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拟采取改进措施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立信息保障制度,明确信息发布内容,落实各科室的信息任务,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方式和渠道,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发展。
(二)进一步改进信息公开形式。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全局信息发布,各业务科室信息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同时继续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把有关文件、法律法规、办事指南、工作动态等内容在网站发布,使公众及时了解应急管理相关情况。
(三)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内容。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同时,积极主动收集群众意见,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四)进行一步加强人员培训。及时借鉴国家、省、市及其他区好的做法,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培训,加强日常监督、指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海珠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