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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8 16:26:02 来源:海珠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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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务公开办公室指导下,本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九条关于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规定,按照《关于规范编制发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函》要求,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及时”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凡是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都能及时、主动公开,并不断扩大公开信息量,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大力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范围,重点突出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政府预决算、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审批、政府服务和社会管理信息公开。

  (一)政务公开机制运行正常。按照我局信息工作制度规定,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不脱节。由局各科室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编写政府信息,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把关,政策法规和宣教科负责对外统一发布,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二)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内容。一是做好安全生产和重点领域事项公开。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公开机制,定期发布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发布安全事故信息。二是做好“五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公开局内设机构职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标准及程序、行政职权清单梳理情况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等。

  (三)把好政务信息管理关口。一是严把信息公开质量关,加强合法性审查,做到依法依规和规范;加强文字表述审查,做到审慎无错漏。二是严把信息公开审核关,坚持“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对照《条例》确定的政务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对一些时效性强的事项及时更新,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开,做到内容更新制度化、资料保管档案化。三是严把信息保密审查关,严格执行相关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依法依规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事前保密审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4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了国家、省、市和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进步,但离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仍然存在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的不足。

  下一步拟采取改进措施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继续严格规范信息发布要求,完善优化制度,落实各科室的信息任务,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方式和渠道,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发展。

  (二)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内容。继续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积极主动收集群众意见,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同时,及时在网站发布最新的有关文件、法律法规、办事指南、工作动态等,使公众及时了解应急管理相关情况。

  (三)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及时借鉴国家、省、市及区内相关单位总结的经验,强化政务公开队伍日常培训,做好日常监督和指导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1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广州市海珠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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