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务公开办公室指导下,本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九条关于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规定,按照《关于规范编制发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函》要求,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及时”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凡是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都能及时、主动公开,并不断扩大公开信息量,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大力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范围,重点突出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政府预决算、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审批、政府服务和社会管理信息公开。
(一)政务公开机制运行正常。按照我局信息工作制度规定,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不脱节。由局各科室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编写政府信息,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把关,政策法规和宣教科负责对外统一发布,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二)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内容。一是做好安全生产和重点领域事项公开。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公开机制,定期发布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发布安全事故信息。二是做好“五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公开局内设机构职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标准及程序、行政职权清单梳理情况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等。
(三)把好政务信息管理关口。一是严把信息公开质量关,加强合法性审查,做到依法依规和规范;加强文字表述审查,做到审慎无错漏。二是严把信息公开审核关,坚持“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对照《条例》确定的政务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对一些时效性强的事项及时更新,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开,做到内容更新制度化、资料保管档案化。三是严把信息保密审查关,严格执行相关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依法依规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事前保密审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了国家、省、市和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进步,但离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仍然存在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的不足。
下一步拟采取改进措施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继续严格规范信息发布要求,完善优化制度,落实各科室的信息任务,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方式和渠道,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发展。
(二)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内容。继续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积极主动收集群众意见,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同时,及时在网站发布最新的有关文件、法律法规、办事指南、工作动态等,使公众及时了解应急管理相关情况。
(三)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及时借鉴国家、省、市及区内相关单位总结的经验,强化政务公开队伍日常培训,做好日常监督和指导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1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广州市海珠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