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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4 15:44:39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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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我办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心关切,结合海珠湿地保护建设实际,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平台建设,丰富公开形式载体,切实提高政府工作公开透明度、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度我办通过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称“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条,其中:组织机构类信息4条,政策文件类信息4条,工作动态类信息38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13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类信息1条,其他信息1条。通过微博、微信、网站等自媒体平台发布信息892条,通过新闻媒体等其他方式发布信息58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度我办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0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广州市海珠区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办主要领导任组长,办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明确综合科专人负责统筹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建立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台账。结合我办机构职能、权责清单和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梳理编制并挂网发布我办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内容,让公众信息查阅更加便捷高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办事服务第一平台作用,优化调整“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栏目设置,及时在“部门要闻”“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栏目加载更新工作信息。通过与权威媒体建立良性互动,依托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推送涉及行业政策、湿地保护动态、自然科普教育及各类活动等内容,为群众提供更全面的湿地资讯。全面梳理我办行政执法事项,依托广东政务服务网更新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与办事指南等信息,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行政执法事前、事后信息和年度执法数据。坚持舆论导向,积极参与区政府门户网站开展的“政策热点面对面”系列在线访谈,多角度解读海珠湿地保护建设情况,加强与网民的互动交流。

  (五)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程序,公文类政府信息发文前明确界定公开属性,把好内容质量关。加强平台运维管理和网络巡查,重视网络舆情监控和处置,定时对本单位栏目保障情况、网站链接等方面进行自查整改。抓好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积极参加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保证人员相对稳定。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联系电话和邮箱,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个别栏目内容不够丰富、公开信息较少;对部分信息是否公开、公开尺度把握不准;信息公开针对性、时效性有待提高。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下一步我办将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梳理细化政务公开事项,强化政府信息的收集获取工作,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平台建设为载体,聚焦社会关注度高、群众普遍关心的领域,及时有效发布政府信息,加大回应社会关切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1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广州市海珠区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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