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气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州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关于规范编制发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函》(穗政务公开办〔2021〕346号)以及《关于规范编制发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函》要求,特编制《广州市海珠区气象局2021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监督保障等方面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海珠区气象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气象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海珠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等要求,不断推进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积极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
2021年,区气象局进一步做好本局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局主要负责人成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分管局领导担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局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在会议强调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分管负责同志按照“先审后发”的要求,认真核签信息发布申请表。二是压实工作责任,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的管理和程序,严肃信息审核发布纪律,逐层审核把关,规范信息公开流程,确保公开的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安全。三是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政务公开应知应会知识,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加深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了解与认识,使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迈上新台阶。四是按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2021年度已主动公开相关信息68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5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8条,行政执法信息2条,政策文件信息3条,气象信息1条,其他信息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仍不够深入;二是仍需推进对主动公开类文件的配套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1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广州市海珠区气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