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分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做好生态环境政务公开工作,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及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大力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48条,其中:组织机构类信息3条,部门文件类信息5条,行政执法类信息57条(行政处罚全文公开3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7份,行政许可信息37条,均加盖市生态环境局业务章),办事指南类信息217条,工作动态40条,财政预决算信息6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份,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信息1条,其他信息15条。按期办复政协提案并公开1份;采取文字、图片等方式对《广州市海珠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进行政策解读;公开信访工作机构联系方式,进一步畅通生态环境污染举报咨询渠道。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办理提效要求,依法推进依申请公开办理。2022年我分局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宗,均已按时答复。其中,1宗为新收到,2宗当事人主动撤回申请。我分局未收到不服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的复议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责任;增强网上信息发布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对本部门的政务公开信息进行定期更新和自查;加强业务教育培训。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分局依托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规范分局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3个栏目的信息公开工作;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栏目中定期更新生态环境领域相关信息;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和区政务公开办建立网站的公共企事业信息公开专栏并保障专栏内容;配合区信用办做好许可和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
依托海珠湿地南门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省环境宣教基地,打造生态文化长廊,开发生态环保教育课程,打造生态环境宣传矩阵。
(五)监督保障。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和政务公开工作流程,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按照区政务公开办要求,及时完成公开内容的整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升,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下一步,我分局将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和主动性,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