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及时”的原则,结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实际,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公开本单位的办事项目、条件、办理流程、期限等信息,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主动公开单位职能、机构设置、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等,加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5条,其中:组织机构类信息2条,部门文件类信息5条,动态类信息36条,行政执法类信息29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1条,通知公告73条,其他信息9条。
(二)依申请公开
保证受理渠道畅通,对申请人提出公开信息的申请,做到认真受理,依法依规、慎重稳妥给予答复,通过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2022年,本单位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4宗,均依法按时予以答复,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市场主体、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领导,确保实效,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履行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推进等职责,做到责任到人,分工明确。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在公开政府信息之前做好公开属性审核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对外公开信息准确、不涉密、不侵犯隐私。
(四)平台建设
持续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的内容更新维护;借力新媒体,加强城管正面形象宣传,增强群众认同感,2022年在各类电视、报刊等媒体上刊播海珠城管正面新闻约200篇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需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工作质量,提高动态类信息时效性。
下一步,我局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对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日常监督和指导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工作动态信息,提高信息公开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