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部门

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20 12:42:18 来源:海珠区民政局
分享到:
浏览量:-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2年海珠区民政局积极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年来,海珠区民政局充分发挥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通过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公开信息共230条。其中,1.工作机构类信息11条;2.通知公告类信息64条;3.部门要闻、工作动态类信息34条;4.财政预决算信息10条;5.民政信息类59条;6.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类信息19条;7.党务公开5条;8.其他信息28条。组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2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依法受理公开申请。2022年区民政局通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和书面申请的方式共收到1宗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均依法予以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海珠区民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先后召开多次专题工作会议,动员和组织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全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传达学习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海珠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及政务公开流程。为确保网站规范、高效运行,各内设机构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前,必须经过保密审核、公开属性审核,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方可公开,确保对外公开信息准确、不涉密、不侵犯隐私。

  (四)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落实做好各类平台运营更新工作,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单位政务公开栏等公开各项工作信息,经常性更新工作动态,丰富信息资源。

  (五)建议提案结果公开情况。2022年,区民政局代表区政府会办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建议主办件9宗、会办件8宗,闭会会办件1宗;代表区政府会办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主办件1宗、会办件1宗;承办区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建议主办件3宗、会办件3宗,区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期间主办件1宗、会办件5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升;二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有待提升。

  下一阶段,本单位将从以下方面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继续推进信息制作、管理、审查、公开的规范化。二是丰富政务公开内容,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积极主动收集群众意见,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人员培训,通过思想培训强化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通过业务培训强化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

  2023年1月10日

附件:
相关文章
访问总数:-人次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站点地图

主办: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海珠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粤ICP备05083207号-1网站标识码:4401050003

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