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海珠湿地工作实际,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围绕群众关心关切,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度我办通过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称“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条,其中:组织机构类信息2条,工作动态类信息36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8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类信息1条,其他信息8条。通过新闻媒体等其他方式发布信息1017余条,我办下属事业单位通过微博、微信、网站等自媒体平台发布信息720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度我办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0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重视信息管理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单位主要负责人带头抓好信息公开工作,各级负责同志时刻绷紧信息安全的弦,增强信息编制审读把关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严格审核对外公开信息,严格把关发布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海珠湿地以业务需求为导向,以创新驱动为引擎,以管理应用为核心,充分发挥海珠湿地优势,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多形式、多场景信息公开。一是构建便民智慧化服务体系,湿地公众服务小程序及湿地微信公众号,整合海珠湿地吃、住、行、游、购、娱等资源及服务,全面覆盖游客需求,实现“一机在手,感知湿地”。二是智慧化赋能海珠湿地科普工作开展。从湿地自然学校小程序、湿地科研信息交流平台、湿地志愿者平台三方面着手,增强海珠湿地自然教育的推广以及对研学课程、团队的规范化、智慧化管理。
(五)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对所有公开发布的信息遵循“凡发布必审批”的原则,实现“一文一表三审三校”,防止涉密、涉及隐私内容信息挂网,提高审查强度,增加审校环节,反复重点核校,确保发布内容真实准确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办政府信息工作稳步推进,较好完成全年工作任务,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政策解读成效仍有待加强。下一步,我办将围绕民众关切热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丰富多样的政策解读活动,力争全方位、多角度解读政策文件,促使政策解读内容更加形象化、通俗化,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理解、拥护、自觉践行法律法规,发挥全社会力量保护、爱护湿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