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公开流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本单位通过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7条,其中:组织机构类信息4条,部门文件类信息6条,行政执法类信息49条,工作动态62条,其他信息6条。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办事指南信息,按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办理提效要求,依法推进依申请公开办理。2023年本单位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宗,其中,1宗已及时回复申请人,4宗当事人主动撤回申请。本单位未收到不服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的复议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敏感信息的审核把关,防止不当信息泄露;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信息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三)平台建设方面
利用多种途径开展政务公开,以区公众信息网、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珠江环境报为主要宣传端口,发布信息稿70条,已上稿272篇次。
(四)监督保障方面
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工作落到实处。重点检查政务公开的内容、时限、形式等方面,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待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水平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在栏目维护、信息发布量等问题上都有待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本单位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制度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制体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并及时更新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