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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5 16:59:36 来源: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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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海珠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及时”的原则,做好统计数据发布与解读,强化决策执行公开,提高统计信息服务社会公众能力。

  (一)加强数据发布解读

  一是丰富完善统计资料。海珠区统计局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提高统计服务质量,把握社会各界对统计服务的需求,印发2022年《海珠统计年鉴》《统计月报》《海珠统计信息》2022年增刊及2023年第1-32期;一、二、三季度《海珠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数据表格汇编》,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资料;二是主动开展数据解读。定期更新维护“海珠数据发布”栏目,全方位反映海珠区经济运行态势。

  (二)推进统计执法公开

  一是通过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计上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栏目、“信用中国”网站、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失信企业行政处罚信息,以及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员失信公示”栏目公示统计上失信人员信息;二是落实统计违法举报工作制度,通过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举报渠道,设立统计违法举报专栏,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指定专人接听举报电话、查收举报邮件,保障举报受理渠道畅通。

  (三)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通过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栏目公开海珠区统计局2022年部门决算及2023年部门预算信息;通过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法治政府建设”栏目公开《海珠区统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四)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答复

  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归档等各个环节,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内容,实行专人负责、专人办理,并保证受理渠道畅通。对申请人提出公开信息的申请,做到认真受理,依法依规、慎重稳妥给予答复,保障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和监督权。2022年受理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已及时答复,答复率100%。

  (五)及时主动公开信息

  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和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公开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企业群众获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利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海珠发布等新媒体方式发布工作动态信息,全年发布工作动态/部门要闻35条,发布《海珠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告知书》《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表史上最全填报攻略》等工作指南;主动公开组织机构信息,如领导分工、机构职能、内设机构等方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海珠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与新时代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需求相比,仍存在一些不足,如主动意识仍待进一步加强,统计数据的解读内容和形式仍有待丰富等。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数据发布解读。2023年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建立“五经普”专题专栏,加大经济普查宣传力度,及时发布经济普查工作动态,让广大普查对象了解并支持配合经普工作。积极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广泛普及统计知识,加强统计分析和研究,深入分析研判经济发展形势,运用文字、图表、视频等多种形式,加大数据发布和解读力度,努力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的整体功能。积极回应社会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为宏观决策和社会生产生活服务。

  (二)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主动更新政府公开信息,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不断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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