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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区侨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9 14:31:28 来源:区民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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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中共海珠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区侨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 “依法、公开、客观、及时”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凡是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都能及时、主动公开,并不断扩大公开信息量,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大力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范围。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行政职权进行重新梳理,在广东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和广东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中完成本级事项的认领和补全等调整工作。同时,在便民服务上,主动到区政务服务大厅发放“海珠侨务便民指南”等资料,方便群众办理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建设,明确专人负责,定时开展巡查,确保局政务网站相关栏目信息及时保障。2023年,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没有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无投诉举报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大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力度,加强政民互动,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依法公开涉民宗、侨务行政确认工作。本年度办理民宗、侨务行政确认事项51宗,处理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单41宗,落实省政务服务网统一标准规范,实现“一网、一门、一窗”办理。贯彻“数字政府”指标建设要求,最多跑一次事项、可预约办理事项、可快递、办事不用跑率等均达到100%。查阅率100%,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四)平台建设

  一是贯彻落实“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加强政务服务建设,优化办事服务内容,推进政务服务全流程网办服务,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二是结合区民宗局及区侨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内容,采取门户网站、广东政务服务网、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工作简报、办事指南等多形式、多渠道向公众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我部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提高行政效率。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通过参加市、区政数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和主动学习其他单位的经验做法等多种途径,加强相关人员素质培养和锻炼,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二是加强监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力度,并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公开信息发布的监督,更好地服务政府、社会和群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部认真贯彻落实了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进步,但对照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在如何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方面仍存在不足。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制定改进措施如下:

  一是提高政务公开的主动性,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深入挖掘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

  二是进一步夯实责任,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培训,补齐短板,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提高对政务公开的重视程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单位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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