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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9 14:31:30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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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及时”原则,结合城管工作实际,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公开本单位的办事项目、条件、办理流程、期限等信息,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主动公开单位职能、机构设置、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等,加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5条。

  (二)依申请公开

  保证受理渠道畅通,对申请人提出公开信息的申请,做到认真受理,依法依规、慎重稳妥给予答复,通过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2023年,本单位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2宗,均依法按时予以答复,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市场主体、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领导,确保实效,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在公开政府信息之前做好公开属性审核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对外公开信息准确、不涉密、不侵犯隐私。

  (四)平台建设

  持续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的内容更新维护;借力新媒体,加强城管正面形象宣传,增强群众认同感,2023年在各类电视、报刊等媒体上刊播海珠城管正面报道约130篇次,其中,开展《广州城管走进餐饮后厨 排查燃气安全隐患》燃气执法现场直播,总观看量超60.4万,在社会上获得了较好反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1

 0

 2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推广有待加强等问题。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全体干部依法主动公开意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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