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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6 11:45:12 来源: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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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本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工作要求,积极提升政府信息编写和发布工作质量,主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水平,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加大辖区住房、建设、交通运输、城市更新、园林绿化等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7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1条;2.部门文件类信息1条;3.动态类信息208条;4.行政执法类信息23条;5.财政预决算信息33条;7.其他信息4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本单位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3宗,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宗。2023年度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5宗,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3年,本单位加大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流程,防止因公开不当导致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根据省、市、区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本单位依托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更好实现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3年,本单位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力度,主动畅通民主监督渠道,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7.5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3

 9

0

0

0

 1

1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9

 3

 0

 0

 1

 3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9 

 0

 0

 0

1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4

0

0

0

0

0

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4

0

0

0

0

0

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9

4

0

0

0

0

4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6

2

0

0

0

0

8

(七)总计

105 

0

0

0

1

1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2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进步,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可进一步提高信息发布效率、加强法治思想培训。为了更加规范有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制定以下改进措施:

  (一)提高信息发布效率。关注政府信息发布时效性,进一步优化保密审查制度、切实缩减审批时间,充分调动各部门报送政府信息的积极性,全过程展示本单位工作风貌和成效。

  (二)加强法治思想培训。加强涉法涉诉培训、提高法治思想认识,充分发挥常年法律顾问作用,认真研究答复内容、准确把握答复期限,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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