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瑞宝街道办事处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3月1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广州市海珠区瑞宝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瑞宝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 海珠区南洲名苑怡居街59号二楼,电话:020-84051845)。
一、概 述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务数据局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本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海珠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等有关法规和文件,坚持 “依法、公开、客观、及时”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凡是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都能及时、主动公开,并不断扩大公开信息量,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大力推进了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范围,重点突出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政府预决算、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收费、政府服务和社会管理信息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7宗。其中,网上申请5宗,占72;信函申请1宗,占14%;当面申请1宗,占14%。 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7宗。其中,属同意公开1宗,占14%;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宗,占14%;其他答复情形5宗,占72%。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根据国家部委有关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本单位依申请公开不收取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单位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0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0宗;被依法纠错的0宗;其他情形0宗。 本单位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0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0宗;被依法纠错 0宗;其他情形0宗。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了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进步,但尚存在以下不足:如更新信息的速度还不够快,内容不够广泛,宣传力度仍需加强等问题。 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下一步改进措施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宣传抓深抓实。加大政务信息宣传工作力度、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探索创新政务信息宣传工作的方法、形式、途径。 (二)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我街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的更新,完善网站服务功能,维护网站运行安全,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管理、维护队伍的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门户网站管理工作、定期开展信息采编人员综合能力、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管网及提升采编人员综合素质能力。 附件: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瑞宝街道办事处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