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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瑞宝街道办事处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14 14:51:2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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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31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广州市海珠区瑞宝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瑞宝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 海珠区南洲名苑怡居街59号二楼,电话:020-84051845)。

一、概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务数据局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本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海珠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等有关法规和文件,坚持 “依法、公开、客观、及时”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凡是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都能及时、主动公开,并不断扩大公开信息量,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大力推进了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范围,重点突出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政府预决算、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收费、政府服务和社会管理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3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 4条;2.部门文件类信息13条;3.动态类信息427条;4.行政执法类信息10条;5.办事指南类信息1条;6.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7.其他信息26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发布政府信息情况:通过政府公报发布信息0条,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653条,通过微博微信发布信息192条,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信息208条。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2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情况:举办新闻发布会0次,组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0次,发布政策解读稿2篇,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0次,通过新闻媒体等其他方式回应事件4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7宗。其中,网上申请5宗,占72;信函申请1宗,占14%;当面申请1宗,占14%

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7宗。其中,属同意公开1宗,占14%;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宗,占14%;其他答复情形5宗,占72%。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根据国家部委有关规定,自201741日起,本单位依申请公开不收取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单位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0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0宗;被依法纠错的0宗;其他情形0宗。

本单位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0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0宗;被依法纠错 0宗;其他情形0宗。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了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进步,但尚存在以下不足:如更新信息的速度还不够快,内容不够广泛,宣传力度仍需加强等问题。

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下一步改进措施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宣传抓深抓实。加大政务信息宣传工作力度、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探索创新政务信息宣传工作的方法、形式、途径。

(二)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我街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的更新,完善网站服务功能,维护网站运行安全,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管理、维护队伍的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门户网站管理工作、定期开展信息采编人员综合能力、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管网及提升采编人员综合素质能力。

附件: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瑞宝街道办事处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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