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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办事处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27 15:15:4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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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新港街道办事处党政办联系(地址:海珠区江怡路225号,邮编:510275电话:020-34296599)。

一、概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本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2018年广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有关法规和文件,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及时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市、区下发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要求,我街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街道的议事日程当中,明确我街信息发布制度,制定信息收集人、审核人、分管领导和信息发布人。此项工作由党政办统筹汇总发布,各部门、各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负责提供信息。

 落实工作任务过程中,我街通过网站、新媒体等方式,及时将我街工作情况动态和与群众息息相关的资讯主动公开网上,做到贴近民生生活,进一步拉近与市民的距离。密切关注凡是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都能及时、主动公开,并不断扩大公开信息量,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大力推进了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范围,重点突出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政府预决算、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收费、政府服务和社会管理信息公开。

 一、在新港西路玉泉街1号设有便民办事大厅,设各类办事窗口8个,每天都安排专人负责接待群众办事;

 二、在办事大厅设有服务咨询公告栏,编制一批办事指南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便于群众使用索取;

 三、设置政务公开触摸屏及LED宣传屏,方便群众查询;

 四、设立有关工作服务人员相片及姓名公布栏,设置投诉箱,便于接受群众监督。

五、在14个社区居委会均设有群众服务接待点、政务公开信息栏,有相关的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及领导机构,每年都根据区、街的要求制定有关措施,认真积极地做好社区政务公开的有关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18 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3条;2.部门文件类信息6条;3.动态类信息50条;4.行政执法类信息16条;5.办事指南类信息2条;6.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7.其他信息5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发布政府信息情况:通过政府公报发布信息0条,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76条,通过微博微信发布信息1858条,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信息0条。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2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情况:举办新闻发布会0次,组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0次,发布政策解读稿0篇,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0次,通过新闻媒体等其他方式回应事件1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单位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宗。其中,网上申请1宗,占100%该信息为申请公开全民健身空间数据,因不是本单位制作或保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第(三)项规定,不属于本单位公开范围可向    申请人指示向广州市海珠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进行咨询了解或提出申请。

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0宗。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根据国家部委有关规定,自201741日起,本单位依申请公开不收取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单位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0宗。

单位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0宗。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了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进步,但尚存在以下不足:一是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咨询服务功能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要进一步加强宣传。

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制定改进措施如下:一是继续完善街道信息工作,加强与居民群众的直接沟通;二是继续创新公开的方式,加强宣传,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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