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街道

广州市海珠区官洲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6 23:09:24 来源:官洲街
分享到:
浏览量:-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我街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规和文件要求,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及时”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按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都能及时、主动公开,包括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二是依据我街接收到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公开相关文件;三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把我街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四是通过海珠公众信息网、信息公开栏等信息发布平台,向干部、群众进行公开最新政务简报、政策等相关信息,使群众能够通过各种方式了解街道工作程序。五是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包括街道各部门的职责、办事的内容、依据、条件、流程、时限、结果、及违法违纪的投诉处理等都向社会各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街认真贯彻落实了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进步,但尚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我街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系统的操作仍未熟悉;二是我街街道要闻等信息数量不多,阅读量有待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我街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同时努力扩大信息公开内容的涉及面,提高街道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并发动街道职工转发相关信息,加大宣传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1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相关文章
访问总数:-人次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站点地图

主办: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海珠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粤ICP备05083207号-1网站标识码:4401050003

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