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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街道办事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5 09:59:30 来源:海珠区滨江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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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街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规和文件,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及时”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政务动态信息更新情况纳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保障居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0条;2.政策解读类信息1条;3.政务动态类信息37条;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类信息1条;5.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类信息1条;6.财政预决算类信息10条;7.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类信息1条;8.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类信息1条;9.其他信息1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发布政府信息情况:通过政府公报发布信息0条,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53条,通过微博微信发布信息0条,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信息0条。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0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情况:举办新闻发布会0次,组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0次,发布政策解读稿0篇,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0次,通过新闻媒体等其他方式回应事件0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滨江街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和廉洁政府为目标,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公开流程、优化公开渠道,推进权责清单建设,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五公开”,努力开创政务公开工作新格局,营造高效良好的政务环境。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信息公开流程不够规范等问题。

  2023年,滨江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各科室部门的信息公开责任,对照有关规定进一步整合街道各科室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规范公开内容。严格落实办事程序、办事制度、办事结果的公开透明。在公开内容上力求做到快、准、实、细,让群众了解、群众明白,使群众放心。三是深化主动公开。在公开时限上,做到经常性工作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进一步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众对政府政务信息的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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