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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第三方机构开展2024年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评审验收等服务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29 17:59:50 来源:海珠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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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 权专项资金项目2024年评审、验收等服务工作,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转移支付市级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级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专项资金促进类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我局现公开征集并择优确定具有相关服务资质的机构承担2024年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的评审、验收等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3月29日至4月8日。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二)熟悉知识产权相关政策,近3年有承担市级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资金项目受理、评审等组织工作经验,具备较广泛的专利创造、运用和管理服务类专家库,入库专家人数不少于200人;

  (三)有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评审工作团队和一定数量专职工作人员;

  (四)遵守项目评审工作规范,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

  (五)有承担过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审计管理服务经验。

  三、委托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工作内容

  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 权专项资金2024年项目包括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设、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推广、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促进计划项目和知识产权成果转化能力提升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1.项目受理。接收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2.形式审查。根据申报指南的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出具审查意见。

  3.项目专家评审。遴选评审专家、制定专家评审规范、组织专家评审及其他与评审相关的工作。

  4.项目验收。组织项目验收评审工作,包括验收材料形式审查、组建验收专家组、行程安排、组织会议、协调并记录验收过程等事项。

  5.工作总结。总结项目受理、评审情况及结果并报告委托方。

  (二)工作进度和经费

  根据我局整体工作进度和要求完成项目评审验收等服务工作,工作经费不超过人民币6万元。

  四、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开展政府委托项目评审工作经验相关证明材料;

  (五)工作方案和计划、人力投入、经费使用、提交结果时间、提交内容、服务质量承诺等;

  (六)其他相关材料(如评审手册示意稿等)。

   五、申报要求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含U盘或电子光盘,其中申请表需多交1份原件)密封、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在2024年4月8日(星期一)17:00前交至广州大道南915号801室)。


         

  附件:1.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征集第三方评审服务机构申请表.doc

              2.报价函.docx

              3.开标一览表.docx

              4.报价响应与报价文件差异一览表.docx

              5.授权委托书.docx

  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9日

  (联系人:肖燕,咨询电话:020-89001062;提交材料或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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