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食品药品安全 > 抽检信息

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发布日期:2019-05-10 17:05:00 来源:海珠区政府
分享到:
浏览量:-

近期,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区范围内经营的1大类食品(餐饮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共107批次。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88批次,不合格样品19批次。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27家单位(含学校食堂、单位食堂和餐馆)抽检餐饮食品(餐饮具)107批次,不合格19批次,涉及10家单位。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餐饮食品(餐饮具)不合格19批次,均检出大肠菌群(50cm²),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分别为:1.广东药科大学(赤岗校区)的汤勺1批次(抽样日期为2019425日)。2.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台涌幼儿园食堂的碗、餐盘和饭勺3批次(抽样日期为2019425日)。3.广州市海珠区金影小学的夹子1批次(抽样日期为2019425日)。4.广东财经大学(学生第一食堂)的碗和铁碗2批次(抽样日期为2019425日)。5.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南院食堂)的小碟1批次(抽样日期为2019423日)。6.广州市八合里海记餐饮文化有限公司瑞宝南路分公司的大汤勺1批次(抽样日期为2019423日)。7.王正魁(广州市海珠区麻辣英雄火锅店)的白色长方盘、调料碗和饮料杯3批次。8.广州市海珠区龙胜海鲜酒楼的碗、筷子和勺子3批次(抽样日期为2019425日)。9.广州市海珠区福林山庄酒家的碗和筷子2批次(抽样日期为2019424日)。10.广州小州餐饮有限公司的筷子和勺子2批次(抽样日期为2019424日)。检验机构均为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请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并保存凭证,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是否完好,标签、标志内容是否合适等等。

(二)在市场上发现违法食品经营行为时,请拨打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电话12345或者12331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结果汇总表

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相关文章
访问总数:-人次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站点地图

主办: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海珠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粤ICP备05083207号-1网站标识码:4401050003

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