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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海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5712494379K/2023-00064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海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3-10-11
名称: 江海街城中村消防整治服务招标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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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街城中村消防整治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11  浏览次数:-

  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红卫经济联合社、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桂田经济联合社、广州市海珠区凤和经济联合社三家拟对以下项目进行联合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20231010

  2. 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红卫村、桂田村,凤和经济联社江贝一、二社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排查评估整改项目

  3. 采购预算:人民币350万元

  4. 相关说明:

  (1) 本项目由海珠区江海街红卫经济联合社、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桂田经济联合社、广州市海珠区凤和经济联合社三家联合招标,为一个整体项目。

  (2) 中标的供应商须与海珠区江海街红卫经济联合社、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桂田经济联合社、广州市海珠区凤和经济联合社三家分别签订服务合同。每个合同金额由上述三家采购方依据其内部商定的比例分摊中标总金额中的相应份额。

  (3) 中标供应商须带资进场对中标标的提供服务,待采购人资金到位后再按合同与采购人结算。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4)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5) 提供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2. 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登记注册并审核通过,注册服务类型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需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templet/index_7.jsp)查询截图。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采购需求

  项目的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红卫村、桂田村,凤和经济联社江贝一、二社)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排查评估项目--采购需求书》

  四、投标报名及响应

  (一)供应商提交报名响应文件须包括:

  1. 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2. 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

  3. 体系认证证明材料(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拟派本项目的人员(提供拟派人员技术资格证书及供应商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为拟派人员缴纳社保资金(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有效的证明材料)

  5. 项目服务方案(包括查下内容);

  (1) 采购人需求书响应程度

  (2)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方案

  (3)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建议

  (4) 档案资料台账建立及表格

  (5) 实地排查评估表格及档案管理

  (6)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

  (7) 质量进度保证方案

  6. 项目报价表;

  格式详见:附件2《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红卫村、桂田村,凤和经济联社江贝一、二社)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排查评估项目--报价表》

  (以上文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报名响应文件提交方式

  1. 密封要求。报名响应文件须经供应商单位盖章齐全后密封封包,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及子项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封口处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

  2. 项目各子项报名响应文件需分开单独密封提交。各子项要求:正本一份,副本3份。正、副本可一起封包。

  3. 报名响应文件提交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27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提交的报名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4. 收件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470号三楼316室,联系人:曹光裕,联系电话:020-84179989。

  五、 中标供应商确定

  采购人将按有关规定完成项目中选供应商的评定,并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中选结果以公示内容为准。

  六、附件

  附件1《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红卫村、桂田村,凤和经济联社江贝一、二社)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排查评估项目--采购需求书》.docx

  附件2《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红卫村、桂田村,凤和经济联社江贝一、二社)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排查评估项目--报价表》(正式版)(1).docx


  

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红卫经济联合社

  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桂田经济联合社

  广州市海珠区凤和经济联合社江贝一、二社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