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治理办法》、《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落实推动货运源头治理工作的通知》(粤交执〔2016〕168号)、《广州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意见的通知》(穗治超办〔2014〕19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保障海珠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规范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强化对货运源头单位合法装载监管,从源头遏制货车超限超载行为的发生,海珠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区治超办)联合住建、交通、水务、城管、应急等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区货运源头单位进行分类核查统计,严格按照法规要求确定1家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和10家普通货运源头单位。现将海珠区2024年度货运源头单位名单向全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投诉举报热线12345,区治超办监督投诉电话020-89885692。
海珠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