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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  号:海府办函〔2023〕16号
  • 发布机构: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海珠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第三期)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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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254号令),做好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两年一次的更新及公布工作,经综合调查、分析研究并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将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调整为我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现予以公布。

  各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及相关部门要结合我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实际,认真落实防御管理职责,加强气象灾害应急工作联动,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

  附件:海珠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第三期)名单.docx

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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