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珠区传统风貌建筑推荐名单公示和征求意见说明
为进一步巩固广州市文化遗产普查成果,做好海珠区传统风貌建筑线索认定工作。经专家论证等程序,形成了一批海珠区传统风貌建筑推荐认定名单(附件1)。根据广州市历史文化保护办公室《关于报送传统风貌建筑确定和挂牌情况的通知》(穗名城函〔2018〕10号)和《关于印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穗名城函〔2018〕6号)相关规定,现将海珠区传统风貌建筑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珠区分局
2020年8月28日
公示时间:30天
公示期限:2020年8月28日至2020年9月26日
组织编制单位: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珠区分局
附注:
1.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意见:请寄至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北100号南门飞龙大厦,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珠区分局名城保护和城市更新科收,邮政编码:510240
(2)邮箱反馈意见,电子邮箱:mingchengke@gz.gov.cn
2.有效反馈日期:2020年8月28日至2020年9月26日,信函反馈意见见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3.查询网址:https://www.haizhu.gov.cn/hzdt/tzgg/qttz/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