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年度海珠区街道社工服务站评估报告的公示(第三批)
发布日期:2024-04-11 20:56:08
来源: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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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社工服务站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3〕7号)相关规定,海珠区民政局委托广州市社会组织联合会、广东诚安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23-2024年度海珠区街道社工服务站第三方评估机构,近期对海珠区新港街、江海街、琶洲街社工服务站开展专业中期评估工作,对海珠区赤岗街、昌岗街、瑞宝街、江海街、南洲街、华洲街、官洲街社工服务站开展财务中期评估工作,现将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4年4月11日至4月19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者,请径向海珠区民政局反映意见(受理科室: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管理科,地址:海珠区新港中路489号佳信花园C3C4栋二楼),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工作单位,口头、匿名意见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附件:
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
2024年4月1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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