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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新港街道城市更新改造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18 14:58:47 来源:海珠区新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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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及2024年工作计划,新港街道城市更新改造服务项目通过二次磋商方式选取第三方服务企业,对我单位城市更新改造工作提供管理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服务企业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新港街道城市更新改造服务项目

        二、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在我单位的授权范围内,为我单位城市更新改造服务项目提供管理服务等工作。

        三、采购服务费用

        本项目预估费用约为一年29万元,包含项目服务费用、企业代理费及税费等,由报名企业自行报价,报价下浮率不得超过10%,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资格及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七)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五、报名需提交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二)本公告第四点第二至六条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三)企业简介。

      (四)《报价书》(加盖企业公章)。

      (五)参加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的申报企业代表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六)申请企业需自备资格审查文件的密封袋,装订成册封面及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本单位将对申请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核对,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由申请企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资格审查及选取采购服务企业的确定方式

      (一)资格审查由新港街城管办组织,接受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的监督和指导,街道纪检部门备案。

      (二)只选定申请企业1家。申请企业应在3家以上,若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不足3家,本单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企业资格审查、评审由新港街评审小组共同见证,经评审小组通过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评定,选定中标单位。

      (三)选取结果将在广州市海珠区公众信息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如无有效投诉,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新港街道办事处与选定企业签订合同。本项目具体事宜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新港街道办事处城管办负责解释。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2日,工作日上午9:30日至11:30,下午2:30至5:30。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江怡路225号新港街道办事处三楼城管办。

      (三)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20-34296155。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新港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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