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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新港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关于购买分类垃圾桶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24 17:24:14 来源:海珠区新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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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新港街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和日常环卫工作运转,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现对新港街购买500个240升垃圾桶的项目进行公开询价,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新港街购买240升垃圾桶项目

        二、询价单位: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

        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020-34267957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一)项目内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240升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限价:本项目预算总限价145000元。每240升垃圾桶单价最高限价290元,含喷涂售后运输、税金等费用。

         注:报价只需按单只桶进行单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将不得被列为中标单位。

       (三)项目服务内容:提供240升垃圾桶到新港街道行政范围辖内。垃圾桶要求详见附件

       (四)项目服务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行政范围辖内。

       (五)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六)结算方式:确认收到货物后一次性结清。

       四、资金来源:财政经费。

       五、报名时间及需递交的材料:

        报名时间:2023年 11 24 日-1128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报送时须递交的材料(以下材料需加盖公章,密封递交):

 (一)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垃圾桶的具体参数

    (五)公司简介(包括人力、设备、过往合作项目等);

    (六)申请人声明(附件1);

    (七)报价单。

      六、递交材料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江怡路222号二楼新港街道环监所。

      七、服务方合格条件

     (一)服务方是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同时持有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服务方须配备足够数量的垃圾桶。服务公司应根据届时签订的协议或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事宜。

     (三)在本公告发布时,服务方未在以往项目中因违约被询价单位书面拒绝报价。

     (四)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符合以下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按照报价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报价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照报价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

      (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以《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填报的内容进行评审;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八、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通过评选所有服务公司提交的资质及材料,最终确定1家服务企业。

      (二)应标企业单位在3家以上,若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本招标项目具体事宜由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负责解释。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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