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要闻 > 通知公告 > 招标通告

关于2024年海珠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24 18:14:43 来源: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社会工作部
分享到:
浏览量:-

  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社会工作部将以比选采购的方式,遴选2024年海珠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项目承接服务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海珠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项目,共招聘63人。

  二、服务内容

  (一)组织开展报名服务;

  (二)线下笔试服务,包括落实考试场地、考务、试题、评卷等服务;

  (三)线下面试服务,包括落实面试场地、考务、试题等服务;

  (四)为录用人员开展为期3天的岗前培训。

  三、项目预算

  不超过人民币38万元。

  四、材料要求

  (一)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二)报名单位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概况、工作团队、同类项目业绩、技术力量、承接项目优势等情况资料);

  (三)针对项目需求书提出的工作方案和措施;

  (四)评标工作预算,列出使用明细;

  (五)资质证书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六)资料文件(包括存储介质)统一装入文件袋中密封,信封封面及文字打印方式注明比选申请人信息及项目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所有密封处、纸张黏贴处(如有)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将被拒收。不符合比选人资格要求及投标方式要求的,以无效投标处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资料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密封送达,同步提交扫描PDF电子版(保存于优盘),且应与实际相符,如有缺漏或虚假的,视为无效报名。

  五、服务依据和标准

  (一)服务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服务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三)服务商必须具备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资质,扎实的人才评价业务经验;

  (四)服务商须具备一定的保密资质、印刷资质;

  (五)服务商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六、报送方式

  报名单位可采取直送、邮寄两种方式送达相关材料。以直送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签收完整资料时间为准;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签收快递完整资料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一)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1日16:00

  (二)报名地点(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999号(海珠区委社会工作部)

  (三)联系方式:邹先生,联系电话:89081454

  附件:2024年海珠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项目评分办法.docx


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07月24日

附件:
相关文章
访问总数:-人次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站点地图

主办: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海珠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粤ICP备05083207号-1网站标识码:4401050003

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