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增加海珠“年味”、做强春节经济、拉动消费,结合我区特色,区融媒中心拟开展“欣欣海珠过大年”全域全网传播工作,现就招录项目承接执行单位进行公告。
一、项目内容
“欣欣海珠过大年”全域全网传播项目
二、招录申请人
广州市海珠区融媒体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20-89088150
三、项目预算控制价
总价不超过98万元,据实结算。
四、项目期限
2023年12月——2024年2月。
五、招录项目概述和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将联动中央、省、市、区媒体资源,在传统媒体、网络新媒体等多渠道形成全域全网宣传矩阵。通过全媒体策划、直播活动执行、主视觉创作、全域全网短视频创作及传播,不断擦亮海珠“年味”活动的品牌影响力。
(二)具体内容
1.活动文案策划,视觉元素的设计包装。
2.线上直播策划执行,完成6场线上线下互动式直播。
3.全域全网传播执行,围绕主题特色,联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平台持续广泛传播。
4.创新传播案例打造,通过创新方式打造网络传播热点案例,形成正面舆论引导。
5.制作10条主题相关的宣传视频产品。
6.为活动提供技术支撑及其他配套服务。
(三)服务要求
1.要求执行单位具有成熟的营销创意策划或融媒体全案传播能力,包括但不限于营销策划、创意设计、视频制作、直播、活动策划、融媒体全案传播的等案例证明,如合同关键页或验收报告等,拥有与政务单位合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2.执行单位需为本项目成立专门的执行小组,配备包括项目负责人、创意策划、设计、直播运营、活动执行、导演、编导、摄像等专业创意与执行团队,其中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有3年以上相关经验;执行单位须在材料文件中详细列述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名单,并附上成员的相关资料;
3.要求执行单位具有丰富的传播渠道资源,具有中央级、省级新媒体平台传播渠道的优先考虑;
4.要求执行单位具备较强党建工作理解能力,需配备党建内容把控和审核的专业团队资源;
5.本项目中的方案创意策划、直播活动、物料设计、传播素材、文稿撰写等工作均由执行单位负责;
6.作品版权归属广州市海珠区融媒体中心所有。执行单位根据采购人要求设计并制作的宣传片中所包含的创意、设计、视频、图形、图片、文字等,其著作权归招录单位所有。未经招录单位事先书面许可,执行单位不得将任何形式的版权转让给第三方。招录单位提供的资料文件,执行单位具有保密义务。
六、申报材料
1.资格审查文件目录;
2.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委托授权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4.全域全网传播能力案例证明;
5.参与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相关资料和证明;
6.内容把控和审核团队名单、相关资料和证明;
7.传播渠道资源清单及介绍;
8.其它相关奖项的证明;
9.所有申报资料须按需要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留存复印件的资料需带原件(正副本均可)查验。
七、报名资格要求
1.执行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同时持有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执行单位在广州市地区有实际的服务支持能力,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经验。
3.至本公告发布时,执行单位未在以往项目中因违约被相关部门处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3日(共三个工作日)。
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12月23日17时,逾期送达不予办理。
九、报名方式:
报名资料(纸质版加盖公章)送至广州市海珠区融媒体中心(海珠区广州大道南999号504室)。
十、资料的提交及相关文件的获取
执行单位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执行单位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附件1),以及《采购项目报价表》。(附件2)
十一、本项目具体事宜由广州市海珠区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
广州市海珠区融媒体中心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