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江海“4·3”一般爆燃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3-06-25 17:42:09 来源:海珠区应急管理局
分享到:
浏览量:-

       2023年4月3日15时27分许,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道七星岗路40号二楼发生爆燃火灾,造成2人死亡、6人受伤,部分受影响群众入院留观,直接经济损失约534.368万元。

       事故发生后,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等规定,经区政府批准,成立了海珠区人民政府“4·3”爆燃火灾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聘请了安全工程、安全技术等方面的安全生产专家协助事故调查工作,对该起事故的技术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区纪委监委同步成立事故责任调查组,对有关单位和人员履职情况独立开展审查调查。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阅资料、人员问询、调查取证和专家鉴定,查明了事故经过、发生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分析了有关单位存在的问题,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以及事故防范措施建议。事故调查组认定,海珠江海“4·3”一般爆燃火灾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相关文章
访问总数:-人次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站点地图

主办: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海珠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粤ICP备05083207号-1网站标识码:4401050003

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