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近期,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区范围内经营的3大类食品(肉制品,食品农产品,餐饮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共85批次。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8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肉制品50批次,全部合格;食品农产品1批次,全部合格;在6家单位(含学校食堂、单位食堂和餐馆)抽检餐饮食品(餐饮具)34批次,不合格2批次,涉及2家单位。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餐饮食品(餐饮具)不合格2批次:1.广州市海珠区汇食园饭店的勺子1批次(抽样日期为2018年3月21日)检出大肠菌群(50cm²),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检验所。2.广州市惠苑酒楼有限公司的筷子1批次(抽样日期为2018年3月21日)检出大肠菌群(50cm²),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请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并保存凭证,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是否完好,标签、标志内容是否合适等等。
(二)在市场上发现违法食品经营行为时,请拨打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电话12345或者12331。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