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3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发布日期:2018-11-02 09:27:00
来源: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分享到:
浏览量:-
近期,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区范围内经营的3大类食品(食用盐,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共20批次。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食用盐10批次,全部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全部合格;在2家单位(学校)抽检餐饮食品(餐饮具)8批次,不合格1批次,涉及1家单位。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餐饮食品不合格1批次:广东省轻工业高级技工学校第二饭堂使用的筷子1批次(抽样日期为2018年10月25日)检出大肠菌群(50cm²),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消费者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并保存凭证,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是否完好,标签、标志内容是否齐全等等。
(二)在市场上发现违法食品经营行为时,请拨打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电话12345或者12331。
附件: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