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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11 16:10:02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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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2023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3年5月13日~14日进行。现将面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各科笔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一)海珠区户籍人员。

  (二)持有广东省居住证(证件上“现居住地址”为广州市海珠区)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海珠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穗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港澳台居民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报名条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执行。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从撤销教师资格之日起,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面试报考流程

  (个人信息核对

  考生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核对个人信息。如个人信息发生变更,更改请咨询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机构(详见附件1)。

  ()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4日~17日。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准确填写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和面试考区等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面试报名流程详见附件2。

  1.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教师的考生(报考日语、俄语教师资格的考生除外)选择户籍、居住地所在区(须持有效居住证且居住地为海珠区)、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海珠区辖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在内地就读的港澳台学生)为报考考区。高校在校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港澳台居民选择居住地(须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选择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区为报考考区。考区报考人数到达考位数上限后,考生可选择市内其他考区报考。

  2.报考日语、俄语教师资格的考生选择“广州南沙考区”为报考考区。 

  3.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须选择“广州中职专业课考区”为报考考区。

  (报名资料网上审核

  考生上传报名材料时间:2023年4月14日9:00~18日12:00。

  考区审核报名材料时间:2023年4月14日~18日(每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4月19日上午:9:00-12:00。

  考生报名材料修改截止时间:2023年4月19日12:00。

  本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材料审核,我区依托广州市移动政务门户“穗好办”APP,采用审核材料“零现场”方式,提供网上审核服务。考生完成网报后,登陆“穗好办”APP,点击【办事】专栏→【劳动就业】专题→【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审核】栏目,进入办理页面。也可直接在“穗好办”APP的首页面搜索【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审核】进入,按提示步骤完成上传材料的操作(上传证明材料的照片大小不大于200KB)。

  考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只能选择下列一个类别进行网上审核材料上传。

  1.户籍在广州的考生:

  (1)近6个月内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2)本人户口本(地址页和个人页照片)或集体户口证明(本人页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地址页复印件照片);

  (3)毕业证书个人信息页。

  2.在居住地报考的考生:

  (1)近6个月内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2)居住证个人信息页面(证件须在有效期内且居住地为广州市海珠区);

  (3)毕业证书个人信息页。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的考生(含市外高校就读的广州户籍考生):

  (1)近6个月内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2)更新日期为15天内学信网带二维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市内外高校就读的广州户籍考生上传户口本(含户主页及个人信息页)。

  4.港澳台地区的考生:

  (1)近6个月内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2)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学历(学位)证书个人信息页。

  5、驻穗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的考生:

  (1)近6个月内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2)军官证或士兵证的个人信息页(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3)毕业证书个人信息页。

  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上传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网上缴费

  1、审核结果查询:考生可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时刻关注审核状态。

  2、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4月19日24:00前。

  通过网上审核后,须于4月19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网上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缴。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的规定,面试费按每考生280元/人·次的标准收取。面试费一旦缴纳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

  ()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完成报名的考生,从2023年5月8日起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四、防疫要求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须遵守广州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乏力等症状及身体情况异常的,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考点。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异常和其他健康异常的考生由现场相关工作人员研判后决定是否继续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后,除在进行身份核验和面试回答规定问题、试讲、答辩时需摘除口罩,其他环节提倡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

  五、考试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替考、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属考试作弊行为,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请广大考生自觉遵守报名及考试相关规定,珍惜个人信誉,诚信报考。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上传相关审核材料,并对所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供的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面试工作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签到抽签、人脸识别,禁止学校、任何机构、任何人替代考生报名、考试,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面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的功能,考生只有在所报面试类别和科目对应的笔试各科目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才能在“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上进行面试报名。考生须按学历要求报考学段,否则后果自负。

  (三)考生在“穗好办”注册上传的个人照片,请通过系统免费照片采集小程序采集上传,上传的照片大小不大于200kb。

  (四)参加2023年上半年之前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时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23年上半年笔试考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五)考生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六)更多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相关信息,敬请关注“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广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gzedu.gov.cn/gzsjyj/zgrz/list.shtml)和微信公众号(广州海珠教育),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20-89617235、020-89185320。

  附件:1.广州市各区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机构一览表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流程图

             3.广州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各考区信息表

  广州市海珠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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